IHCD观点 | 平台企业可从三大优势入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作者: 管理员
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刘明皇
2021年12月17日,阿里集团在发布的《阿里巴巴碳中和行动报告》中提出将不晚于2030年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不晚于2030年实现上下游价值链碳排放强度减半,并拟用15年时间带动生态减碳15亿吨等目标。2022年2月24日,腾讯正式发布《腾讯碳中和目标及行动路线报告》,其中提出将不晚于2030年实现自身运营及供应链的全面碳中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渗透率持续提升,并且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在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平台企业也理应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回应社会预期,从碳的角度进一步发掘其作为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共赢价值的新经济载体角色的潜力,在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的同时营造一个更多产业链协同、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的“碳中和共同体”。笔者认为,平台企业可以发挥以下三方面的优势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首先从自身角度出发,平台企业减碳具有时间充裕、压力相对较小的优势。就碳排放的比重来看,互联网平台企业并非国家碳排放的重点监管对象,其每年碳排放量仅为电力、建筑、石化、交通运输等高碳排行业企业的百分之十左右,且其碳排放来源途径较为单一,主要构成为运营用电碳排。综合碳排量与碳排来源现状,平台企业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的路径相对清晰,即主要围绕能源用电这一主要碳排源,一方面可通过开展减排增效以降低用电能源消耗。例如腾讯从数据中心的制冷技术、余热回收系统、AI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尝试提升用能效率,降低能耗,减少碳排;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绿色电能,从源头实现低碳化。例如阿里旗下的菜鸟网络通过在物流园区安装光伏发电设备,2021年为6个主要物流园区供电2573万度,减少碳排放1.6万余吨。基于上述优势,平台不应将“减碳”看作成本,而应更多思考如何借助减碳这一行为,紧抓潜在的商业机会,尽快布局生物能源、储能、碳捕捉与封存等碳减排的相关技术,衍生出新兴的商业模式,更早占领碳中和业态下的市场份额,成为缓解平台企业可持续性创新问题的新路径。
其次从企业间合作角度出发,平台企业可发挥其数字化能力优势赋能传统企业减碳转型。在传统的产业组织形态下,企业往往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监控供应商、消费者以及上下游合作伙伴的碳排放,其减碳措施主要是针对生产环节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或精细化运营管理,而这一过程往往由于自身数字化能力不足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难以从减碳的生产逻辑出发对已有的生产数据信息进行洞察和整理,从而使技术或管理层面的革新发挥出真正的减碳效果。这就导致企业容易因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减排路径的不确定性在碳减排过程中受阻。这种不确定性的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充分和精准预测能力不足,而这正是数字化技术可以破解的问题。因此,平台企业可以与传统企业搭建起碳减排合作关系,传统企业可将自身低碳技术数据处理经验不足、碳排放动态监测核算不准确、不同技术改造路径条件和政策情景下企业能耗变化预测困难等情景交付于平台企业。平台企业则可以以数字化优势为核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传统企业的生产运行方式进行改造,输出碳减排方案。例如通过将数字技术、分布式能源生产和利用技术,以及储能技术的高效融合,实现企业用能全过程的可计量、可控制和可预测,实现碳足迹的可定位和可溯源。
最后从产业链角度出发,平台企业可发挥其基础连通器作用,连通关键节点助力产业链协同减碳。当前行业间分工日益细化,行业内企业联系日益复杂,众多企业通过上下游分工协作构成了完整的产业链网络。在产业链网络中处于关键位置的节点行业与企业具有强大的关联和带动效应,将这些节点行业与企业纳入减碳的行动中将会对全产业链减碳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当前平台企业自身就扮演着关键节点角色,发挥平台的网络效应,通过引导其商业生态中的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形成更加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作为数据的枢纽促进与减碳相关的信息、数据和技术自由流通,以自身的减碳行为,带动生态系统中的若干个体一同实现减碳目标。同时对于产业链中存在着的碳减排空白节点,平台企业还可以成为孵化器,通过整合技术、数据、用户等创新创业的基本要素,降低产业链链条上围绕关键减碳环节开展创新创业的门槛,孵化一批相关的新兴企业填补节点空白,从而进一步放大减碳的乘数效应。例如腾讯日前与冰岛的Carbfix公司达成合作,拟尝试将二氧化碳和水注入到火山岩从而将碳矿物化的碳捕捉和封存技术引入中国,通过发掘碳捕捉和封存技术这一新兴技术的潜力以带动新企业成长,在未来内嵌于产业链网络中以更加成熟的直接碳抵消的方式助力减碳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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