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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刘洋,王娟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和能源危机日益凸显,党中央愈发重视绿色发展与低碳转型问题。2020年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我国“十四五”规划也强调要“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共识,逐渐被纳入到企业的发展目标与运营实践之中。因此,如何推动企业进行低碳转型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然而,在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转型的过程中,不同地区、产业、社区、工人都可能遭受损失。例如,在一些高度依赖传统能源产业的区域以及一些高碳行业转型失败的企业,可能会造成集中就业岗位的流失,由此引发世界各国对“公正转型”的关注。即,通过倡导气候治理和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最大化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与潜在受影响群体的沟通、保护劳工权益免受损害等方式来减少风险。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描述,“公正转型”重点关注那些为了实现零碳排放而被削减的高碳工作岗位,强调要对受影响的个体和社区进行实质性补偿。巴黎协定中也明确提及,希望在促进气候目标的同时,也能够实现劳动力的公正转型,并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公正转型具体包括分配正义、程序正义、代际正义。其中,分配正义是指社会群体共同公平公正地分担转型带来的成本与收益。例如,为转型导致的失业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障,如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等;程序正义是指确保受到转型影响的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参与制定转型路径;代际正义是指在转型过程中,当代人对上代人和后代人均负有义务,避免让他们背负不必要的转型成本。目前我国在低碳公正转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传统高碳企业出现融资困难问题。目前,对高碳行业的新增投资限制较多,间接导致了这些行业的低碳转型活动获得投融资相对困难。传统高碳产业重资产运营,完成转型升级所需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模式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决定了低碳转型会面临高融资成本和高调整成本。具体来说,较高的外部融资要求企业具有充足的、可供使用的内部资金。然而,较高的调整成本则要求企业保证投资的持续性,以免导致低碳转型的中断。同时,低碳转型需要大量资源的长期投入,从立项实施到转型成功均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在实际融资过程中,企业很可能因面临前期资金投入大、资产负债率过高、回报周期过长、技术风险难以预估等原因而难以获得金融支持。

其次,开展低碳转型的企业缺乏对公正转型的认知。目前,已经开展绿色低碳转型的企业对公正转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实践公正转型的缓解措施。由于企业资金有限,低碳转型投入的增加会使得企业用于支付员工的资金占比相对减少。缺乏低碳公正转型意识的企业可能会通过短时间内降低员工福利、减少员工技能培训等方式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降低成本。此外,由于缺乏对公正转型的认知,企业可能存在转型路径不清晰、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再者,低碳转型过程中引发失业问题。一些高度依赖传统能源产业的区域以及一些高碳行业转型失败的企业,可能会造成集中就业岗位的流失。一方面,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2022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煤炭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较多。因此,低碳转型对我国煤炭行业的就业影响尤为显著。低碳转型会减少煤炭产业链中生产、储运、销售的就业机会。此外,煤炭相关行业,包括机械的制造业等为煤炭服务的行业也会受到影响。从2013年到2021年之间,煤炭行业从业人员从611万人下降至340万人。因此,低碳公正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解决煤炭行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与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与就业报告统计,2021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就业人数约占全球该领域就业总数的42%,是全球可再生能源行业就业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虽然这些新兴的绿色低碳产业会产生新的就业机会,但不同岗位对工作技能的要求是不同的且往往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新机会基本上都是面向高技能人群的,弱势劳工往往存在技能瓶颈。

最后,低碳转型存在区域差异。我国不同地区的低碳公正转型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各行业尚未全面开展低碳公正转型,气候治理和绿色低碳转型将会加剧地区之间的这种不平衡发展。特别是依赖化石能源开采和碳密集行业的地区,将面临经济增长减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从而影响劳动力市场和民众就业,这种影响在弱势劳工群体中会更为显著。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在公正转型中,企业不仅要实现脱碳,而且应确保就业稳定和社会公平。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企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威胁和挑战。

第一,构建低碳公正转型的转型金融制度体系,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转型金融主要指对于“棕色”产业和碳密集产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笔者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发展转型金融的顶层设计文件,考虑公正转型的要求,明确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指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转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金融机构应当考虑为转型投融资业务设定公正相关的审批或评估条件,保证公正转型。此外,政府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可持续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以及股票、基金、保险等。政府可通过财政贴息、财政担保、政府性投资基金、央行定向再融资、绿色金融评价等手段,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的作用,加大对绿色低碳活动的资金支持。

第二,将公正转型纳入到ESG政策体系,推动企业践行低碳公正转型。通过制定企业公正转型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南,并纳入现有的ESG政策体系,指导和促进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采取相关行动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也有利于为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市场参与方支持企业公正转型提供明确和全面的信息。此外企业可考虑与专业机构合作,让专业机构直接或间接参与到企业的转型计划中,促进企业公正转型的有效执行。

第三,在我国,国有企业员工可以选择转岗并有较高的社保金。若完全关闭重工业企业,国有企业员工受到的影响将会比私有企业小,因此需要针对不同劳工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政策协助。具体而言,这些政策协助包括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妥善解决受冲击人群的再就业问题;对失业工人及其家庭的补偿性政策;积极的劳动力市场计划,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培训、再培训和创业等支持;开拓新技能培养和转型路径,助力人才进入新岗位。

第四,政府应有针对性地为特定地区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地区低碳转型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针对严重依赖化石能源开采的主产区,制定区域和地方规划并提供重点支持,包括提供额外的国家财政支持等。此外,通过一系列的复兴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吸引新的企业,使地区经济多元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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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刘洋 王娟

编辑 |

范彩妮

校稿 |

刘 慧

审核 |

贾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