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要先立后破,是一种通过培植增量逐渐化解存量的思路。先立后破是指先建立新的体系,支持新体系的发展,然后减少对旧体系的支持,引导旧体系中的资源逐渐向新体系中注入。重要的是“后破”,不要“先破”。具体而言,所谓加快新型能源体系的“先立”就是在能源领域里面要先立可再生能源的电源、立储能、立电网,“后破”就是要稳住存量,也就是稳住现有的十三四亿千瓦的煤电和工业领域用煤,循序渐进地“破”——即根据设备的寿命周期,根据新能源、新技术的迭代周期和投资周期,稳步用20至30年的时间将其外退,或者降低其占比。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前提是保障能源安全,只有先立后破,在不断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才能确保能源供给安全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国情”、“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个过程,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此,为先立后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笔者认为必须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立为先,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第一,立电源,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东北、西北、华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二是保障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空间,通过废弃矿区、与建筑融合、分散式开发等方式,提升新能源项目开发土地需求的灵活性,并在国土利用中预留合理空间,将可再生能源有效开发利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是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在经济形势向好、能源消费总量稳中有升、弹性调节的背景下,应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以保证在能源消费总量需求超预期增长的情况下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的达成。
第二,立储能,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储能体系。一是强化技术攻关,加强储能技术创新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积极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速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提升新型储能领域创新能力。二是以稳步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加强示范项目跟踪评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三是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借鉴抽蓄模式发展新型储能,逐步扩大独立储能、共享储能比例,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机制,促进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第三,立电网,加强建设大范围高效配置的大电网。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问题并实现省际间互通互济,就要规划建设大范围配置的大电网。一是持续优化区域骨干电网网架,不断完善各省电网的主网架,特别是电力相对比较紧缺的川渝地区,加快建设川渝特高压工程,提高供电保障能力。二是科学规划布局跨省跨区域输电通道,统筹考虑华北、华中、华东、南方区域电力需求增长态势和西北、西南区域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开发时序。三是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主动适应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支持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精细调节用户用电,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低成本供应。
(二)重在慎破,提升传统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第一,夯实传统能源兜底保障基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一是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措施努力实现煤炭优质产能增产增供,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强化电力安全保障。二是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持续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支撑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大力推进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技术创新的工程示范,建成全球清洁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煤电体系。
第二,积极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动传统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开展终端用能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助力能源生产挖潜增效,保障能源传输高效运行,从而构建更为高效经济的现代能源体系。二是加速传统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引进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与能源整合,突破低碳转型技术瓶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传统能源产业低碳发展。三是促进传统能源产业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逐步探索传统能源产业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具体路径,搭建协同互联共享平台,以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助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综合考虑煤电有序减退。一是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核心引导煤电行业优胜劣汰,从历史经验来看,以产权为基础的市场交易制度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是最优的,应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和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不断完善交易机制。二是成立专门委员会促进煤电平稳退出,委员会应邀请政府主管部门、煤电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专家学者和社会群体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会议活动争取大家共识,定期审查转型过程中的成果与不足,确保减退过程的平稳有序,如德国针对煤炭和煤电退出建立了专门的增长、结构转型与就业委员会(WSB)来为受影响群体和地区提供支持。三是建立常态化退出补偿机制,重点解决退出过程中的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问题,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煤炭产能退出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三)健全保障体系,打好政策、科技、金融组合拳
第一,完善政策机制保障。一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各类能源市场改革,建立支持各类新能源快速发展的交易规则,面向市场完善峰谷价、两部价、阶梯价等定价机制,充分挖掘能源网络互济潜力。二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激发新型能源体系下市场主体活力。三是适应新型能源系统的动态演进,适时调整、动态优化能源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科研机制、监管制度、行业政策、财税政策等,既要引导新型能源体系的发展,又要为其保驾护航。
第二,加强科技支撑。一是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把支撑新型能源体系的领跑性技术等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点领域,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的顶层设计出发,选准核心突破点,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用数字化全面赋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源网荷储”各环节,实现多网融合、多能互补、全局调度优化,显著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率。三是打造高水平能源科技攻关平台,推动高校组建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支持相关机构发挥研发创新组织的龙头作用,集成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的科学研究力量,布局建设一批产学研用联合创新中心。
第三,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将“绿色金融”作为建设金融强国的五篇大文章之一,为此,应以绿色金融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一是优化金融资源供给,包括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构建低成本融资渠道。二是发挥金融工具对新型能源体系支撑作用,构建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优化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绿色金融试点等。
“新房子没有盖好,不要拆老房子”,坚持先立后破是能源发展的内在逻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不能急于求成。我国应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不断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推动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升,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原创声明
如需转载、引用本文观点,请注明出处为“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
撰稿 | 田超起 黄珍
编辑 | 巴丽江
校稿 | 刘 慧
审核 | 贾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