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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王嘉熙 邵婧
2022年3月31日,中国工程院在第六届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国际会议上正式发布《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路径》成果报告。报告中指出,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应坚持八大战略,即:节约优先战略,能源安全战略,非化石能源替代战略,再电气化战略,资源循环利用战略,固碳战略,数字化战略与国际合作战略。随后,报告又提出七条路径与三项建议,进一步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向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
然而,无论是传统高碳排产业,亦或是新兴科技产业,从本质上来看,企业才是确保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根本力量。企业在快速响应国家战略目标的同时,也应注意实现碳中和的科学性。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企业应依据行业实情合理设定碳目标,精确碳排放范畴;
作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西门子严格按照SBTi标准制定其减碳目标并承诺至2030年将实现业务运营碳中和,以及范围3供应链排放减少15%的目标。而截至2020年,在范围1、2内,西门子已实现减碳54%;在范围3内,西门子为各行各业提供的节能环保业务组合已帮助全球客户减少约1.5亿吨碳排放。
具体而言,企业碳中和目标设定应循序渐进。对于企业内部,碳中和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企业外部,碳中和需要整个产业链的协同作用。因此,企业需要从自身运营的碳中和逐步过渡到上下游全产业链碳中和。同时,碳目标应与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相协调,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的碳资产管理水平。需要注意的是,除绝对目标外,要根据所在行业灵活调整,如金融企业可设置绿色投融资额度,房地产企业可设置绿色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数量、比例等。在确立碳目标的基础上,企业还需明确其全生产和运营范围内的碳排放量。目前规定碳目标范围1包括企业运营过程中化石燃料燃烧和生产过程的直接排放,范围2包括消耗外购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范围3包括除范围1和2的其他间接排放,如员工通勤差旅、企业上下游供应链活动发生的所有排放。实际上,碳排放范畴比例的设定可以直观表示企业实现碳目标的责任决心。由于行业的差异性,企业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在以上哪些范围实现碳中和,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总结全方位的碳排量,尤其是长期被忽视的上下游供应链的碳排量,更有助于建立更系统的碳排放管理体系。
第二,企业不应过度依赖碳汇机制;
2019年纽约气候峰会后,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Nature-based Solutions,NbS)受到国内外气候领域的广泛关注,同时纳入多项政策类文件。到2030年中国可以实现的最大技术减排潜力约为每年22.2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2019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140 亿吨)的16%。企业将NbS作为实现碳中和的路径之一,具体表现为常采用森林碳汇等碳补偿手段。
然而,企业是否通过NbS方案便得以实现碳中和,还有待商榷。事实上,由于森林种植面积和土地面积所限,可开发利用的全球碳补偿量十分有限。一些公司的碳减排计划也因过于依赖碳排放和碳补偿而广受质疑。例如,对于壳牌等石油公司来说,更重要的本该是减少化石能源生产,增加可再生能源生产,向循环商业模式转变。但实际上仅仅是壳牌公司一家,可能使用已公布的5000万公顷森林种植计划世界可用配额的十分之一。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Nbs的固碳效果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自然生态系统难以永久进行碳储存,受灾害和未来开发利用等影响,很容易重新形成碳源;另一方面,由于从大气中吸收和固定碳的整个生态过程需要多年时间,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实现,那么以碳为计量标准,很难使用简单公式来直接换算等同。综上,企业实现碳中和的最重要环节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可以适度采纳,但不应成为企业逃避直接减排责任的手段。选择直面减排挑战,还是碳补偿方式也是区分企业是否真正致力于碳中和的重要标准。
最后,企业更应认识到,实现碳中和并非行动终点。
气候变化会导致生物多样性加剧减少、全球粮食减产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如不采取减缓措施,本世纪末升温幅度将超过4℃。我们需要以更长的尺度来衡量国家与企业的气候减排目标,从碳中和到最终抵达负排放。只有企业更多地减少排放,甚至实现负排放,才能实现全球气温上升不超过1.5℃的气候目标。
企业需要围绕核心业务,在工艺、技术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企业可以与相关专家、机构合作,从而拓展“负排放”技术的研究。负排放技术(NET)主要包括八项技术:造林/再造林、生物炭、生物质能捕获和储存、直接从空气中捕获、增强风化(矿物碳化)、改进农业种植方法、海洋(铁)施肥和海洋碱度。其中,造林/再造林是唯一一种已进行商业部署的负排放技术,其减排成本约32.5-325元/tCO2e,成本整体低于其他负排放技术,全球潜在减排量约5-36亿吨。
乐观的是,已有许多公司的气候行动没有简单止步于碳中和,而是继续迈开了负碳排放的步伐。全球生物制药公司阿斯利康报告称,到2030年,整个产业链的碳排放量将达到负值。微软也承诺到2030年实现负碳排放。实际上,碳中和只是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正负抵消”,不会增加额外的输出,而负碳排放才能达到净除去碳效果。中国企业也应在这场负碳排行动中加速前进,科学实现碳中和,却不止步于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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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王嘉熙 邵婧
编辑 |范彩妮
校稿 |刘 慧
审核 |贾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