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观点

IHCD观点 | 建设企业碳会计制度是保障碳市场规范运行的必要之举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作者: 管理员

作者信息

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刘慧、左曼、贾明

随着碳市场的开放、碳交易的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的造假问题凸显出来。2021年6月5日,曝光了国内首例碳排放信息披露造假事件:为减少超额碳排放量购买支出,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篡改其2019年排放报告中的12份检测数据;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秩序,已被依法立案查处。无独有偶,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对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这4家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等典型问题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其中以中碳能投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问题最为突出。碳信息造假已严重扰乱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公平有效,成为干扰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一大问题。

正如设计、执行财务会计以及审计体系是防范财务信息造假的基本措施,碳信息计量、披露、审核三位一体的碳会计制度的构建,是防范碳信息造假、维护碳交易市场规范运行的必要措施。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其他八部门决定按分工指导试点地方强化企业碳排放核算的监督与管理,探索开展企业碳会计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碳审计,严防企业碳数据造假。

首先,需要从源头严控企业碳信息记录,保证数据记录的规范与真实。

一方面,应加强审核企业计算碳排放量所使用相关指标的准确与否。当前我国主要的碳排放量测算是基于企业的生命周期法,并参照能量守恒法和排放因子法来测算企业的碳排放量,但存在企业生命周期存在划分标准不清晰、不同生命周期产生的碳排放量差异大等问题,也有如单位热值含碳量等指标不易统一确定等问题。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指出要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体系,推进碳排放计量测试方法研究和碳排放基准数据库建设,开展用电信息推算碳排放量、烟气排放测量等技术研究与应用。

另一方面,应审核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排放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根据《财经》杂志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排行榜(2021)”,我国高碳排放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八大高耗能行业。不同的行业经营模式可能相差很大,如果采用“万金油”式检查模板,很难保证检查效果。审查不同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时,不能仅对纸质报告、书面材料做线上审核,应当深入企业内部,检查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现场实际情况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与行业整体相比是否正常,与其碳排放报告是否一致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错报和谎报风险。

其次,还要约束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与有效。

如果说从源头严控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是从外部监督的角度出发规范碳交易体系,那么约束企业碳信息披露行为则是要提高企业自身的碳中和自觉。一方面,企业高管应增强碳排放管理意识,正视企业碳减排目标及真实的碳排放量,合理、公正、准确的对外披露碳排放数据,切忌虚假披露或选择性披露。另一方面,管理层应当加强企业低碳文化的构建,可以通过理念引导、教育培训以及动手实践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文化与低碳发展理念相融合。在传统的财务绩效考核基础上加入碳排放量披露准确性等相关考核指标并进行公示,能够从企业内部形成一定的约束力,强制约束与自觉实施相结合,辅之以透明化的管理,将会为企业自觉、完整、准确的披露碳排放信息保驾护航。

最后,必须配套以专业规范的碳审计和人才队伍,完善碳排放核算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有审计报告加以评价,相应的碳排放情况也应配套以专业规范的碳审计体系。参照财务审计流程,碳审计也可以从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碳排放风险识别、碳排放风险评估、碳排放风险应对再到完成审计工作这一整套流程出发,逐渐形成完善规范的审计体系。碳审计虽然属于审计范畴,但它不同于传统财务审计的许多特性,如审计客体侧重性、审计对象差异性、审计目标具有针对性等特性的存在使得碳审计需要在传统审计机制的基础上有所改变,需要同时结合政府审计、社会审计以及企业内部审计,分别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审计流程,划分不同的审计重点。如对于新建重点产业项目重点进行节能审查、对高耗能行业企业重点进行能耗监测等。当然,除对计量碳排放量的指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外,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碳减排目标,以及是否有与之对应的一整套执行与过程控制的制度及程序等。

另外,碳审计工作不仅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高,需要相关审计人员具有扎实的审计知识和一定的环境审计知识等,还需要有许多先进技术的支持,这启示我们也应重视碳审计人才的储备、重视先进碳审计技术的突破。一方面,培养碳审计人才,应当建立完善的碳审计理论体系,制定完善的碳审计工作准则,积极推进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碳审计研究,规范碳审计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推进碳审计职业技能培训等,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加紧相关人才的储备,为后续将到来的大规模碳审计活动布局。另一方面,无论是碳排放权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合理分配,还是碳审计工作需求,都需要对企业碳排放量进行精准的科学测算,这就离不开先进技术的支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院长方向建议我国学习国际上最新兴起的基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对碳排放量进行直接测量的方法,构建直接测量与间接测量相结合的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体系。同时,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碳足迹数字化测算,结合信息化集成、可视化等数字技术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数据在线监测、分析系统将有助于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测算管理方法。

原创声明

如需转载、引用本文观点,请注明出处为“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

撰稿 |刘慧 左曼 贾明

编辑 |范彩妮

校稿 |刘 慧

审核 |贾 明

返回列表